迄今为止已有三个世纪
酒庄的概念产生于17世纪。它确定了土壤以及出自这些土壤的葡萄酒的价值。自然而然,一个官方的价值标识制度就在专业人士之间诞生了。
随后那些中间酒商根据他们的专业知识建立了更加官方的价值标识制度。这种价值标识体系被用来评估葡萄酒的口味以及酒庄的质量和特点。
1742年,塔斯泰 - 罗敦葡萄酒经纪人的评价表强调了价值标识制度的重要性。在这之后的1787年,美国大使兼未来总统托马斯 – 杰斐逊也有提及此事。
一个皇家的分级制度
在1855年的巴黎世博会上,拿破仑三世要求每个出产葡萄酒的葡萄种植地区建立一个分级制度。这份给纪龙德省的文件结果被递交给了波尔多工商局。
出于客观考虑,波尔多工商局要求葡萄酒经纪人工会建立纪龙德省葡萄酒的分级制度。这些元素得到了最周到的考虑,由此开始了价值标识制度的发展史。
为什么是梅多克和格拉夫?
在这一时期,利布恩商业局缺席的情况下,梅多克和格拉夫葡萄酒的优势解释了为什么只有加龙河左岸的葡萄酒在1855年的世博会上被展出并分级。
在一个半世纪里的唯一一次审核
这一分级制度是根据酒庄的声誉和交易的价格而建立的,反映了它们的商品价值。它是超过一个世纪以来市场的真实状况和现实存在的变化所导致的结果。
这一分级制度仅仅在1973年木桐 – 罗斯柴尔德酒庄晋级为顶级酒庄的时候才受到重审。
梅多克和格拉夫
1855年的分级制度包含一个格拉夫酒庄(上布里永酒庄)和60个梅多克酒庄。它们被分成以下五个级别:
- 5个一级酒庄
- 14个二级酒庄
- 14个三级酒庄
- 10个四级酒庄
- 18个五级酒庄
索泰尔讷和巴尔萨克
无独有偶,索泰尔讷和巴尔萨克地区的27种超甜型白葡萄酒也在1855年被列级: